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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国十条:严控北上广汽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03 浏览次数:91
大气国十条:严控北上广汽车   9月12日早,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大气“国十条”指出,将严控北上广等重点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力争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北京随后发布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行动计划目标,到2017年,全市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为在全国范围缓解空气污染,大气"国十条"将从优化城市功能出发,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上、广等城市将严控机动车保有量,力争五年改善全国空气质量。
  
  解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奋斗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具体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亮点详解:
  
  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提升燃油品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力争在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14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环保、工业和信息化、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研究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
  
  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不断提高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节能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自2017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完善价格税收政策。
  
  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完善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政策。
  
  拓宽投融资渠道。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涉及民生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
  
  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以及汽车燃料消耗量标准、油品标准、供热计量标准等,完善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继9月12日上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后,北京随后也发布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并明确提出行动计划目标,到2017年,全市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亮点详解:
  
  发挥税费政策的调节作用差别化停车收费将实施。征收交通拥堵费、设置差异化停车收费等相关制度也将陆续出台。计划要求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完善区域差别化停车收费制度;会同市环保局等部门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研究城市低排放区交通拥堵费征收方案,推广使用智能化车辆电子收费识别系统,引导降低中心城区车辆使用强度。
  
  完善机动车管理政策实施单双号限行制度。继续完善机动车管理制度,严控外埠车辆进京等也成为此次行动计划的重点。计划指出,将制定完善小客车分区域、分时段限行政策和外埠车辆管理政策,并将进一步完善有关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方案,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严格依法查处违章车辆。协调加快北京绕城高速公路建设,力争2017年建成北京绕城高速公路,减少重型载货车辆过境穿行。
  
  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2017年规模达20万辆。鼓励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政策。继续抓好公交、环卫等行业及政府机关的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工作。加快加气站、充电站(桩)等配套设施建设,满足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发展需求。2017年底,全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力争达到20万辆。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2017年公交占60%。鼓励到2015年,全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力争达到660公里。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联合优化公交网络,完善地面公交快速通勤体系,到2017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争达到52%,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市交通委牵头加强自行车道、步行道建设和环境整治,推广公共自行车服务运营。
  
  促进机动车结构调整公交车油耗将减少40%。通过调整公交、出租车、客运车、货运车、渣土车等行业机动车结构进一步达到污染减排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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