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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系统评先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11 浏览次数:73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系统评先进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出《关于评选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将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评选出先进集体200个、先进工作者200名、劳动模范300名。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全国交通运输(公路、水路)系统单位和工作部门(不含铁路、民航、邮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范围为全国交通运输(公路、水路)系统(不含铁路、民航、邮政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的在职干部职工。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如在近5年内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可参加此次评选。
  
  本次评选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实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省级范围和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严格评选条件,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同志倾斜,评选推荐范围覆盖各领域。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不参加评选,先进工作者评选中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总数的2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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