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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不减反增 物流普遍不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12 浏览次数:93
税负不减反增 物流普遍不安   2012年11月起,广东正式对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昨日(1月24日),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委员温洋对实施刚两月的广东营改增提意见,指出物流业作为现代服务业与交通运输业的综合体,在这次营改增改革中首先尝到了改革带来的影响,其本来就不高的行业盈利水平,在“营改增”后税率大幅提高,税收负担明显加重,雪上加霜。
  
  记者近日在广州多家物流企业采访发现,营改增的确引起了业界普遍不安,因为交通运输行业由原来3%的营业税,变成现在11%的增值税,就算一些成本可以抵扣,但算来算去,最后仍然会比以前多缴不少税。
  
  在综合调研多家物流企业后,温洋对此提出五个建议:
  
  一、建议将交通运输物流业在“营改增”中执行11%的增值税征收税率降低至7%~8%。
  
  二、建议过路过桥费发票应作为进项税抵扣。
  
  三、减免政府各项收费项目,取消征收堤围防护费、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
  
  四、政府出资为企业员工全部或按一定比例购买医疗、养老保险等,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
  
  五、规范边远地区加油站及车辆维修点的增值税发票发放制度,以保证长途运输货车的油料及维修成本得以在缴税过程中用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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