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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基本药物生产流通全程追溯能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12 浏览次数:104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其中,在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工作安排》提出,要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加强基本药物监管。

  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是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在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一是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现基层全覆盖。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二是建立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重塑基层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由供货企业自主选择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自行配送。鼓励发展现代物流等多种手段,提高配送效率。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优化结构,实现规模经营。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质量新标准。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加快信息化体系建设,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提升对基本药物从生产到流通全过程追溯的能力。三是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新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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