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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器质检中心正式纳入到国家认可实验室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27 浏览次数:73
  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正式收到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证书编号为:CNAS L4688)。授权检测范围涵盖了乐器产品及乐器零部件共5大类54种产品,授权校准参数1项(音准仪);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共54项,校准规范1项。为满足国家认可实验室体系所执行的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以及CNAS-CL25: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中的各项要求,中心在历经近两年的体系建立与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更新实验室各项能力,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建造了独立的消声室、感官评价实验室等基础设施,自主研发了一大批满足乐器产品检测需要的专用仪器设备等;同时,按照CNAS-CL26:200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感官领域的应用说明》中对人员的要求,经国家认可委实验室处、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相关领导主持下,我中心与相关单位共同召开并通过了关于《乐器产品感官评价人员的选择与聘用》审定会。并聘请了具备国家一级演奏员或教授职称以上的各类乐器产品主观评价专家30余人,组建了“乐器产品感官评价/主观鉴定专家组”,并对全部成员进行了相关标准的培训,所有专家组成员经过培训均取得合格证书。自此,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也成为我国境内唯一一家乐器行业独立的专业实验室机构被正式纳入到国家认可实验室体系。
  
  附:CNAS介绍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ACA)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历史沿革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于2006年3月31日正式成立,是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基础上整合而成的。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授权设立的国家认可机构,负责对从事各类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能力的资格认可。成立于2002年7月,是由原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原中国产品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P)、原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和原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ACEB)整合而成。
  
  2004年4月,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协调的意见和决定,原全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SC)、原有机产品认可委员会分别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有机产品认证认可工作移交CNAB,进一步促进了统一的认证机构认可制度的深度融合。
  
  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统一负责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及相关工作的国家认可机构。成立于2002年7月,是在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成立的实验室国家认可组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CL)和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成立的进出口领域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能力资格认可的国家实验室认可组织――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CIBLAC)的基础上合并成立的。
  
  组织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全体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实验室技术委员会、检查机构技术委员会、评定委员会、申诉委员会、最终用户委员会和秘书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委员由政府部门、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服务对象、合格评定使用方和专业机构与技术专家等5个方面,总计65个单位组成。
  
  宗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宗旨是推进合格评定机构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加强建设,促进合格评定机构以公正的行为、科学的手段、准确的结果有效地为社会提供服务。
  
  主要任务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主要任务为:1、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等,建立并运行合格评定机构国家认可体系,制定并发布认可工作的规则、准则、指南等规范性文件;2、对境内外提出申请的合格评定机构开展能力评价,作出认可决定,并对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进行认可监督管理;3、负责对认可委员会徽标和认可标识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4、组织开展与认可相关的人员培训工作,对评审人员进行资格评定和聘用管理;5、为合格评定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的公开信息;6、参加与合格评定及认可相关的国际活动,与有关认可及相关机构和国际合作组织签署双边或多边认可合作协议;7、处理与认可有关的申诉和投诉工作;8、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9、开展与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国际互认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制度在国际认可活动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其认可活动已经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的正式成员。目前我国已与其他43个国家和地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机构签署了互认协议,已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64个实验室认可机构签署了互认协议。主要进展截至2010年3月底,累计认可各类认证机构124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领域总计342个,这些机构颁发的各类认证证书数量约51万份,其中质量认证证书数量和获证企业居全球第一;实验室认可数量已经达到3958个,在全球处于领先水平,检查机构认可数量18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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