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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骑电动车别忘带牌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31 浏览次数:73
  “原则上,应随身携带电子号牌的二维码,配合民警检查。如忘带了,身份证也行!”6月1日起,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将受处罚,经镇江日报昨天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因仅领取电子号牌的电动车,从外观上很难分辨有无上牌,有车主担忧遭遇麻烦。昨天下午,记者就此咨询了市交巡警部门。相关负责人披露的这条“宽严相济”的人性化检查方式,可望让这部分车主放心。此外,鉴于仍有10多万辆电动车未登记,警方再次敦促车主赶紧上牌。
  
  在昨天下午的全市电动车管理通气会上,市交巡警支队副政委许正宏介绍,自3月15日启动电动车上牌以来,全市共办理电动车登记办证534947辆。加上原有15万辆左右的电动车已领取自行车牌照,累计上牌电动车已达68万辆左右。但据有关部门估算,镇江市电动车保有量在80万辆左右。因此,截至目前仍有10多万辆电动车未上牌。
  
  按照统一部署,6月1日起,交巡警部门将加大对无牌电动车违法上路行为的查处力度,正式启动处罚程序。根据相关法规,未依法登记而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车,可对驾驶人处以20元罚款。若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交巡警部门将依法扣留其电动车。
  
  提起镇江市民如何配合检查,许正宏介绍说,车主骑电动车上路,原则上应随身携带电子号牌二维码。“就是免费申领电子号牌时,民警打印给车主的那张纸。”不过,考虑到家庭成员多人共用、车主难免遗忘等因素,车主若未携带二维码,也可出示身份证代替。
  
  除正式启动查牌处罚外,交巡警部门近期还将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上机动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照相关法律,出现以上三类行为的,将分别面临50元、20元和20元的罚款处罚。
  
  此外,警方提醒,按照相关法律,驾驶电动车人员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车可搭载12周岁以下人员1名。搭载学龄前儿童,应使用安全座椅。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不得搭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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